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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與稅
一、 贈與稅之意義: 動產、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無償給予他人,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的行為所課徵的稅。 二、 贈與財產的價值計算,依贈與人贈與時的時價為準: 贈與人每年可享有220萬元的免稅額(98年1月23日(含)以後)。且配偶相互贈與財產,不計入贈與總額。 父母在子女婚嫁贈與的財物有100萬元的免稅額。 三、 贈與稅計算公式: 遺產總額-免稅額-扣除額=課稅遺產淨額 遺產淨額 ╳ 10% - 扣抵稅額及利息 = 應納遺產稅額